po18小说网 - 原创同人 - 重生朱棣之子在线阅读 - 第405章 天地会

第405章 天地会



    ??义子,是一种具有恩养性事实上的养子,一般不能继承家业或承嗣。

    ??嗣子,是一种作为继承性的法律上的养子,是为继承家业或承嗣而存在的。

    ??为区别这两种收养行为,也将前者称为“乞养”,将後者称为“过继”、“过房”。

    ??大明律规定,若没有子孙後代,可在同宗族的侄儿中挑选人来继嗣,先尽同父宗亲,而後大功小功缌麻。

    ??若都没有的话,可从远方亲戚中挑选同姓的继嗣。

    ??在选完嗣子後,如果後来又有亲生子,家产由过继者和亲生子平均分配。

    ??过继,是要改变过继之子的宗族关系;而乞养,只是将他人家的孩子收养於自家的行为,并没有宗之所属关系的变动。

    ??因此,在大明并不禁止民间的异姓收养,无论是同姓还是异姓都可以收养,但是在理论上不得将收养的义男立为嗣子,义子也不能像嗣子一样被载入宗谱。

    ????之所以说是在理论上,是因为宗法制认为在没有亲生子的情况下,可以收养同宗义子来维持对祖先的祭祀,但不能收养异姓子祭祀先人。

    ??然而,宗法制是为贵族设置的,对於平民来说,有个孩子继承家业赡养他们就行,其他都无所谓。

    ??尤其是从永乐中期开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贫富分化日益严重等现象的出现,平民的宗法观念进一步淡化。

    ??宗法、立嗣本是针对贵族的“礼”,是避免贵族的爵位、官或名利等落入他人之手而采取的措施,但是寻常百姓并没有这样的担忧。

    ??再者,对於大明朝廷来说,地方官府并不关心百姓家庭中由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