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汉族风俗史(第三卷):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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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婿10人,其中竟有5人门第不足称道,以至世家难以考索。即使後妃,也“不欲选於贵戚”,象徽宗刘安妃“本酒保家女” 叶绍翁:《四朝闻见录》丙集,《慈明》。;宁宗杨後,不知姓氏为何方之人。公主“欲求儒生为主婿” 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二。,而“宗室以女卖婚民间” 朱彧:《萍州可谈》。。总之,有宋一代“婚娶之法,自朝廷以至民庶,荡然无制,故风俗流靡,犯礼者众。” 韩维:《请不泛於诸家为颖王择妃》,《宋文鉴》卷五二。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金钱魅力的增大,反映在婚姻风俗上便是嫁娶论财现象的普遍。蔡襄《福州五戒》曰:“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 蔡襄:《福州五戒》,《宋文鉴》卷一○八。司马光《书仪》曰:“世俗之贪鄙者,将娶妇,先头号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 司马光:《书仪》卷三《婚仪上》。男女婚嫁以能否得到丰厚的聘财、嫁奁而作取舍,甚至专门选择富户联姻。元代吴阶夫曰:“婚姻聘财,……今之嫁女者重要钱财,与估卖驱无异。” 《历代名臣奏义》卷六七。据《东京梦华录》、《梦粱录》等书记载,宋代都城之人议婚时,在草贴、正帖上男家要详细开明聘礼数目,如金银、田土、财产、宅舍、房廊、山园等;女家则要列具随嫁资装,如房奁、首饰、金银、珠翠宝器等陪嫁品。下定礼时,要送以珠翠首饰、金器、销金裙褶及缎匹、茶饼羊酒等物。下聘礼,富贵之家要备“三金”:金钏、金镯、金帔坠;士宦大家还要送销金大袖、黄罗销金裙、段红长裙等贵重衣服及珠翠等昂贵首饰,和上等细巧杂色彩缎匹帛。下等人家也要送绢一二匹、官会银锭一二封,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