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小说网 - 原创同人 - 汉族风俗史(全五卷)在线阅读 - 第六十三章《汉族风俗史(第五卷):清代後

第六十三章《汉族风俗史(第五卷):清代後

工超过一天,则扣发工资二天,俗称“升三罚二”。全月何处不超过三天者,奖给全月工资百分之二十。棉布业店员,每月少休息一天,可奖二天工资;全月出勤,奖给半个月工资。因此,店员多不愿休息。以此来调动店员的劳动积极性。

    ??商业店铺的老板若要决定留用还是辞退店员,则有“讲生意”的习俗。讲生意,一般於每年春节、端午、中秋三节时进行。药店春节讲生意是在年初三,其他行业都是年初四、五。初五是接财神的日子,职工去或留,接财神前要定下来,接过财神,就要开门营业。讲生意有两种方式:一是老板要摆一桌酒请大家吃,酒席上一定有盘鱼,由老板亲自端来,鱼头对准谁,谁就被辞退。如果鱼头对准老板自己,即一个也不辞退。另一种方式是酒席结束,老板按次找职工在帐房谈话,有的头表扬,有的加点工资,对辞退的人,则送上一张红贴。被辞退的职工离店,铺盖、箱子要放在店堂里,请老板过目,或老板派个学徒过目。在上海商界,“讲生意”则在除夕进行。在除夕,要吃年夜饭,吃年夜饭时老板和职员分桌共餐。此时老板要解雇哪个职员,待吃罢年夜饭,该职员便被领至帐房告其过年後不要再来上班,并领工钱回家。

    ??当时各行各业的店铺,过年後大多为正月初五开市,唯钱庄於正月二十五开始过帐,谓之“开笔”。市肆贸易均以端午、中秋、腊月为三大节,腊月俗有二十九夜之称,各店均要於三大节时向顾客索讨平时所赊欠的旧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