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这个色,还不足以迷倒你?
的爱情观里她认为一段稳固的感情本应就该是静静地不期而至,即便是消失无踪也该是悄无声息的,所以她对待任何人和事情一直都是遵循着不盲求、不强求的态度。 闫朗刚走出正门就看到了来接他的军用吉普车, 在车旁还站着一位身穿迷彩的高大男人,手上还端着枪。 原来闫朗洗完澡出准备出卧室,就接到了部队上让他停止休假、快速归队的紧急电话。保家卫国,随时随地服从命令,这就是军人的职责。 直到闫朗都快走到车门前了,杵在车等候的副队长唐顺都没反应过来,因为他们的大队长竟然没戴他的一贯标配“墨镜”。 部队上兄弟都知道他们营长是出了名的美男子,但这并不是对一名军人的褒奖,说一个男人美,很大程度上也是在侧面说他就是个啥也不会的“小白脸“。 长了一张人神共愤的脸又不是他的错,所以他拚命训练,不停地出任务,任务多了,立功的机会也就多了,军衔也升得很快,但危险也随之增加了。 闫朗通过一个一个的军功让队上兄弟对他刮目相看,让敌人闻风丧胆,他“阎王”的代号就是这样得来的。 同样人长得帅,能力强,家世好……这一传十、十传百这名声同样也迷倒了一片花季少女,甚至已婚少妇;每次出完任务休假回来都不堪其扰,相亲的、保媒的、甚至毛遂自荐要做他妻子的。 所以至此他就养成了戴墨镜的习惯,一般人可能觉得他是在耍酷,但是知道内情的,就比如此时的唐顺,他还是希望他们的大队长能戴上墨镜。 至少不像现在不敢正视闫朗的电力十足的眼睛要好,不过他还是训练有素的喊道:“敬礼”,并顺势为他们的美人队长拉开了车门。 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