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名家
驷氏与良氏的争夺与厮杀中保持中立,因此他得到了罕氏一族罕虎的信任,成为了郑国的国相。 ??在这种情况下,子产施行改革,由於他自身是公卿一势的代表,因此他所主张的,自然是维护公室利益,限制贵族(非公室家族)的特权。 ??而邓析因为是非公室家族的贵族出身,代表的是贵族——即士大夫、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因此他主张维护贵族,通俗地说即不效法先王、不肯定礼义,也不接受当时国君的命令。 ??这样的主张,自然无法得到郑公与七穆的支持。 ??於是邓析便聚众讲学,向国民传授刑法知识与诉讼的方法,并帮人诉讼【PS:最早的讼师,即後世熟知的律师。】 ??关於邓析帮人诉讼,还有一个典故。 ??曾经洧河发大水,郑国有一个富人被大水冲走淹死了。後来有人打捞起富人的屍体,富人的家人得知後,就去赎买屍体,但对方要价很高。 ??於是,富人的家属就来找邓析,请他出主意。 ??邓析对富人家属说:你安心回家去吧,那些人只能将屍体卖你的,别人是不会买的。 ??於是富人家属就不再去找得屍者买屍体了。 ??得屍体的人着急了,也来请邓析出主意。 ??邓析又对他说:你放心,富人家属除了向你买,再无别处可以买回屍体了。 ??这则典故,形象地表述了邓析的一个重要思想——“两可说”。 ??在正统观点看来,这是一种“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的诡辩论,简单地说,就是模棱两可、混淆是非的理论。 ??但就「买屍」这则典故来将,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