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用赢天一命抵一命!
??“君上,老臣参咸阳城主三公子嬴天在咸阳滥杀无辜! ??请君上收回三公子封地咸阳!” ??後续大臣跟上参奏: ??“老臣参三公子无故残杀地方官员! ??请君上贬为庶民,发配边疆!” ??“卑臣参三公子,不顾秦国律法肆意杀害地方小吏! ??请君上对三公子施以宫刑!” ??“下臣参三公子,无视国法,以酷刑杀害官员亲族! ??请赐死三公子!” ??“下臣有檄文献上: ??夫,三公子者,行事乖张,喜怒无常,纨絝膏粱,好色乐酒,狗马弋猎,饕餮放横,伤化虐民,本无懿德,好乱乐祸。 ??承资跋扈,恣行凶忒,割剥元元,残贤害善。 ??咸阳县令嬴不识,英才俊伟,天下知名,直言正色,论不阿谄。 ??身首被枭悬之诛,妻孥受灰灭之咎。 ??自是士林愤痛,民怨弥重,卑侮王室,败法乱纪,爵赏由心,弄戮在口。 ??所爱光五宗,所恶灭三族,群谈者受显诛,腹议者蒙隐戮。 ??榜楚参并,五毒备至,触情任忒,不顾宪纲。 ??杜绝言路,擅收立杀,不俟报国,至令圣朝流涕,士民伤怀! ??其罪涛涛,擢发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