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四章 杀人案
的条件视若罔闻,周家弟兄大怒,告到县里。 穆功财黑,不舍得贿赂县官,只用他是皇后娘娘的伯父威胁县令,县令真的不敢查案。 周氏的屍体已经下葬十天, 穆琳的赏赐也没有到,穆功有点发慌,难道穆琳不理会周氏死不死?县官不敢管,周家告到府衙,就是为了让穆功害怕,把银子掏出来。 穆功没有收到穆琳的赏赐,认为是穆琳给了三千,暂时不想掏了。 穆功视财如命,怎麽会给周家钱? 周家弟兄天天告状,告倒穆功三千银子就是他们的了,应该是周氏的赔命钱。 府尹拘了穆功上堂,穆功文化人儿会说且斯文,府尹不认为穆功会杀人,男人有外遇也不至於杀妻子,女人是管不了男人的。 屍体臭了,怎麽验屍,府尹问完了,就宣布退堂。 穆功一文钱不舍,周家告状花了路费,吃喝的钱,他们不会甘心,都是贪心不足的无赖,就是滚刀rou,周家人跑京城来了。 没有那三千银子,周家人知道穆功是穷光蛋,连县衙他们都不会告,周氏没有做到让弟兄为她舍出路费伸冤的程度。 穆功的祸根就在三千银子…… 周家人到刑部告状,刑部的官差也没有为难他们,没有让他们滚钉板,这个大唐是没有滚钉板的刑罚,十三做了皇帝刑律纠正了不少,谁家没有真正的冤情,也不会跑到刑部来,让被屈含冤的百姓可以伸冤,把下边赃官的行为可以传到上边来。 这是穆琳的主意,这样可以吓住不少贪官,使那些官员自觉的管束自己,府尹和县令,不敢接这个案子,受害者告到刑部来,刑部就得接这个案子。 府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