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李贞案(一十三)
薛均进入了验屍房之中,下属已经提前一步烧了苍术、皂角,他也用麻油涂鼻,再含了一块生姜,如此也还闻到了浓郁的屍臭味。 十余个仵作并验屍官俱都神情严肃,往来查验,当中为首的一个将薛均引过来,道:“大人怎麽亲自来了?” “此案关系重大,本官不能不慎重,”薛均道:“你们验地如何?有什麽发现?” 这名验屍官踟蹰了好一会儿,才道:“四具屍体,浑身多处致命伤,可以确定系刑讯而亡。” 薛均看他神色,怒道:“你还有何隐瞒吗?” “大人,”这验屍官皱起了眉头来,道:“大人请听我细说。” 他指着一具屍体道:“陈放四五日,四具屍体口、鼻内汁流蛆出,遍身胖胀,口唇翻,疱胗起。如今是秋二月,屍首坏烂,面上、肚皮、两胁、胸前各处皮肤rou色变动。大人请看,这些用刑的伤处皮rou变成了红色,而这几处青黑色,是打得很厉害的地方,已经贴到骨头上,连蛆虫都不能食之。” 屍体用水冲去蛆虫秽污,又用醋浇在了上面,薛均俯身下去的时候,又被呛得几乎将嘴里的生姜吐了出来。 旁边的仵作劝告道:“大人切忌猛地张口闭口,会有秽气冲入。” “屍体皮rou多卷凸,有两具,甚至肠脏已经露出。”验屍官继续道:“验看伤痕,可知道是用了什麽刑具。比如这一处,其痕两头尖小,乃是铁鞭所刑。头顶上,像用刀刃的这一处,并非刀刃,而是用铁凿和铁锤,击凿过猛,深入二寸有余。” 验屍官又指着屍体的腿部道:“这踝骨碎了,是穿了擅木靴的原因。” 擅木靴也叫夹棒、脚棍、等是一种用木棍和绳索构成的夹压脚踝的刑具。使用这种刑具往往使受刑者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