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第二四章 突然的议案;剑走偏锋
” ??“上海府刑厅寄来的,好似是表彰的。” ??“刑厅?该不会是那事吧。” ??凭着直觉他就猜测大概是之前在朝汐大道旁边的咖啡馆的那事,打开信封一看还真是。 ??信纸所述的字句延续了大明官府的一贯风格,有些冗长,「……护得周遭民众安全,免於掳掠之祸,勇义无比」。 ??其实际内容就是赞许周某人当时拔枪还击,并且给予了六百圆支票的嘉奖。 ??他拿起那张支票看了看,感叹道:“意外之财啊,一下子给我送了三个月的工资。” ??军法司不仅判处了徒刑,同时还有罚俸的处罚,所以这几个月他拿不到一分钱的薪饷。 ??当时奋起反击完全是必然的,说难听些,即便会反被扣个过当的罪名也不可能乖乖向盗匪送上钱财。 ??唯一可能存在不同意见的是他甚至追出去,对已经在逃跑的盗匪继续开枪。 ??但官府似乎无视了这一点,可能是真的觉得无伤大雅,也可能是鉴於他的身份而不想多事。 ??古代对於见义勇为是兼有奖惩的,勇於出手有奖励、视而不见会有惩处。 ??秦汉以来皆是如此,例如《大明律》中便有「凡常人捕获强盗一名、窃贼二名,各赏银二十两,强盗五名以上,窃盗十名以上」丰厚奖励。 ??同时还有「强盗行劫,邻佑知而不协拿者,杖八十」的律例。 ??如今大明极有趣的是,这种境况下对付强盗和窃贼是按照数量来计算的,打跑一个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