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第165章 裁兵数额之争,两府三司大乱斗
??…… ??此裁兵之策,共分为四个部分。 ??其一,综述了大宋军队当下的基本情况。 ??当下的禁军、厢军数量已高达一百二十五万余人,朝廷又常招流民入伍,数额与日俱增,以致民穷国匮,兵冗财竭,国用甚不足。 ??有些地方,老弱病患占数近半,实乃国之大患…… ??其二,言明了兵丁裁减的方式。 ??四十岁以上体弱者与五十岁以上的士兵,一律裁减; ??定编定额,并省军营。由朝廷确定各个地方的总兵力数额,多余者一律裁掉,实行军营合并; ??设置精兵cao练军规,不合规者,一律淘汰; ??部分禁军降为厢军,部分厢军可免为民。 ??限民入伍,地方需劳力者可酬之以工,不可将流民、盗贼等募为兵丁,应采取其他安抚措施。 ??新募兵丁,严格控制军费数额,禁军平均每兵岁费不能超过五十贯,厢军平均每兵岁费不能超过三十贯。 ??对低阶武将进行裁减,部分合并军营之处,可十之裁二。 ??…… ??其三,提出了三十余项安置措施。 ??有功绩而不能战斗者,列为剩员、小分,薪资减半,调任为各个州府或军营的杂役或巡察各地的仓储和草料场等地; ??体弱或岁高被放还为民者,根据军功或入伍年限,结合家庭情况,对其施行减免赋税、给予田地、金钱抚恤等多种恩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