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喜欢
质。 从什麽时候开始的? 不可能是从初见起。莫非是後来点点滴滴积累起来的?可她发誓两个月前被亚瑟他们陷害入狱时,她对约瑟的感情,仍是单纯的朋友。 难道是因为缆车事件? 是了!自那次生死与共之後, 每每与约瑟四目相对,她都会紧张的手足无措,羞的全身发烫。难怪人们常说女人都有英雄情结。救命之恩,患难与共,的确很容易成为感情的催化剂。 她可真够迟钝的。若不是斯蒂拂尼出言提醒,她不知还要懵懂多久! 或许因为在她心里,早就为约瑟定了位,下意识的将他当成好友,室友加同事,一时之间很难扭转。 当初对甄阳不也一样?一直将他当成同班同学和朋友,对他的追求可有可无。等她意识到自己也有点喜欢上他时,已经太晚了。 不过如今回头看,那份喜欢,友谊远多於男女情谊。那个时候的她,年纪实在太小,情窦未开。与现在对约瑟的感情截然不同。 对约瑟的感情,满含少女的羞涩和忐忑,浓烈而炙热。带着无尽的向往,和相守的渴望。 让她想与他一起拚搏,一起创业,一起分享人生的酸甜苦辣。 可一想到脑中那颗无法切除的脑瘤,庞媛媛满腔的热情,就被浇了个透心凉。 喜欢又有什麽用?她早在八年前,就失去了与人相爱相守的资格。 https://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手机版阅读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