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小说网 - 原创同人 - 万历新明在线阅读 - 第134章 束发

第134章 束发

月以後,天下官员、食廪米生员以上,家中直系亲属有缠足女子却未放足的,被举报查实後一律罢官,并夺去功名。

    万历四年六月开始,有强迫女子缠足的,父、兄或夫杖八十,流东北。

    以万历二十五年为基准,此後出生的所有儿童,其嫡母、生母有一个非天足的,不准参加科举。

    诏旨最後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而父母慈心,忍见子女哭号宁不恻然者乎?今上体天心,而颁严旨,有抗旨不遵者,究问治罪!”

    这诏旨下达後,激起了士林和民间的大量非议。然而《京师日报》和《皇明南京日报》上连篇累牍的文章、笑话和连载小说,终於将民心渲染的视小脚如仇雠的地步,而皇室、朝廷官员的垂范,最终也起到了引领舆情的作用。

    清代以前缠足陋习到底何种情状,後世争议颇大。常见说法为清代以前女子缠足,并未像满清时期那样折断脚骨,足部呈锥子形。

    但在以小脚为美的审美观影响下,明代女子也有好多反向缠足,以脚部纤细,脚趾向上为美,即所谓“尖尖翘翘,凤头一对”,这个是确定无疑的。

    朱翊钧穿越後,也问过宫中宫女,才知道北方女子缠足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只不过凡入宫女子,为了伺候贵人方便,进宫後必须放足——陈、李两位太后进王府後即放足,因此属於半天足。

    因害怕给身边宫女一些不必要的想头,朱翊钧没让她们脱鞋来看,只是问几岁裹脚,如何缠裹——被问到的宫女回忆起来,无不惨然,极言其苦不堪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