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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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计处张鲸暗中发狠,将密云钢铁商社查个底朝天,扒拉出来一堆蠹虫,却因为线索的中断没有顺藤摸到顺天府这边来。 魏允中停职待堪是应有之意,王以修在王廷瞻的保护下吃了一次申饬,度过职业生涯的又一次难关後,连续打报告到吏部辞职,坚决求去。 万历十二年的冬月二十四,武清伯李伟起了大早,安排伯府中人摆上香堂,九点来锺就带着大儿子李高、二儿子李宽和一众仆役直奔西市——打死自家孙儿李长贵的杀才裘喜子今日砍头,李伯爷要从宛平县把这人头要来,祭奠自己的孙子。 裘喜子在收保护费的时候与出头的李长贵发生冲突,失手将之打死——宛平县初判、顺天府覆核,一直到大理寺审决都是绞刑。 因为《大明律》写的清清楚楚:“斗殴杀人者,绞。依律收赎铜钱给付被杀伤者之家以为营葬及药之资。”裘喜子打杀李长贵前,两人毫无瓜葛,无论如何也够不上谋杀。 《大明律》中,谋杀和过失杀人是有明显区别的,一个杀头示众,一个绞刑能留下全屍。 但受害者身份从亲戚来论是慈圣太后的侄子,刑部和大理寺必须留下让太后出气的余地。果然,皇帝在审阅死刑卷宗後,以裘喜子无钱给付营葬之资为由,加罪一等判裘喜子为斩刑。 对於裘喜子来说,杀头和绞杀都是杀,留不留全屍他也不是太在乎,更何况对於体验感来说,绞刑还要遭罪些。皇帝加罪一等,但免去了他给付武清伯家营葬费也算是多家共赢。武清伯李伟的马车到了西四牌楼时,法场上已经围了些人,见有贵人驾到,负责维持秩序的军官安排人分开一条通路,又不知从哪里搬了两条长凳,让李伯爷坐地。 未等到日中,法场周边已经是人山人海,喧嚣不已。京师百姓们如同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