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这就是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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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总是被阴云笼罩,典型的亚热带季风型湿润气候,唐顿不喜欢这里,可哥谭似乎喜欢他。 今天上午,唐顿还在老家张罗他刚盘下来的社区超市,同样是个雷雨天,正摆货的唐顿在一声炸雷中穿越到这。 因为知道哥谭的危险,穿越後的唐顿立马寻求出路,他先调查了他所处的时代。 当他发觉这里的报纸上还没有蝙蝠侠,超人,闪电侠等一系列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以後,唐顿立马有了主意。 他买好了通往大都会的车票。 即便哥谭是唐顿穿越後的第一个落脚点,他也不想在这座城市多待,和哥谭比起来,没有超人的大都会要安全多了。 只要先在大都会待上几天,接着转到华盛顿,他就能安全整整几年。 等到华盛顿也不安全了,他就移民到瑞士之类没什麽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的国家去。 他想的挺好,可他刚坐上通往大都会的客车,这辆车就被哥谭黑帮之间的枪战波及,唐顿原本的外套也在车辆的爆炸中牺牲了。 当然,牺牲的还有他本人。 哥谭不愧是哥谭,仅仅一个上午,唐顿就已经尝到了死亡的滋味儿。 至於现在,就像他说的那样,杀不死他的只会让他更强大,而杀死过他的,则会让他空前强大。 没死过的唐顿或许还会为活着而忍受什麽。 可从死亡中爬回来的他,只想让杀死他一次的人,尝一尝他刚品尝过的死亡的滋味! 当他们将十字路口当做战场,又将唐顿和他乘坐的客车当成掩体互相发射火箭炮时。 他们会想到麽,自己从地狱里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