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公主闯秦关》:这是一个优雅无耻
比较欣慰的是皇后诞下的四皇子秦敛又实在是太争气了。据说他的功绩辉煌,十七岁即主动请缨去了沙场,并且很有以一敌十的架势,领了一队轻骑巧擒了叛乱部落的头目;假如这样的事只发生一次,那大概还可以说秦敛是瞎猫捉住死老鼠,但诸如此类的智勇多谋的事迹偏偏还数不胜数,让人辩无可辩,只得心悦诚服。 ??据说秦敛曾经也爱女人,并且还逛过数家的青楼,但是那些眼睛皱成一对核桃的老臣子们偏偏说他这叫男子的适当放松。我就很不明白,为什麽三皇子殿下爱女人那就叫花天酒地荒yin无道,秦敛爱女人就改叫做红颜知己体贴温柔。 ??不仅如此,据说秦敛曾经还爱钱财,但是那些眉毛已经年久失修少到寥寥几根的老臣子们偏偏说他这叫收藏古董风雅清贵。我就又不明白了,为什麽大皇子殿下爱钱财那就叫钻钱眼里贪图便宜,秦敛爱钱财那就叫君子爱财取之以道。 ??末了,老臣子们还唯恐无法说服人,又补充了另一条,最起码,太子爷不喜欢男人,这就好,这就好啊。 ??那会儿我偷听完毕,一口闷气憋在肺里,半晌都没能喘出来。 ??我觉得我自从遇见秦敛,我的生活就像是一碗白粥里加了一块香喷喷的羊排骨,别人会以为那是大大的福气,白粥不但平白涨了百倍的身价,还变得营养又美味。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我是最喜欢白粥的,并且我天生懒人,十几年如一日都只爱白粥,是不爱换换口味尝试下的,而最重要的是,我是对羊rou过敏的。 ??据说小时候我第一次吃羊rou,当天晚上就高烧不退,几乎丢掉了半条小命。当时父皇大发雷霆,宫中太医因为这个年龄最小却也最体弱多病的公主,大冬天里被迫在冰凉的地面上乌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