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分担罪名
身走了出去,关於刘立生是否真的有同夥,刘乐云其实心里一直存着个疑影,起因就是关於残肢的去向。 一般来说,很多杀人犯会在杀人之後为了掩盖自己罪行,而选择将被害人肢解处理,从而延缓案发的时间。 但是刘立生却并不是这麽做的,他只切除了受害人的部分肢体,如果真的像他所说喂狗,那得是对张嫣然抱有多大的仇恨,但是根据目前调查的事实表明,两个人之间并没有确实的仇怨。 所以大概率,残肢对於刘立生来说应该是有其他的价值的,但是不管在刘立生的住处还是藏身之处,都没有发现残肢的存在,这就代表刘立生一定有其他的处理办法,如果涉及到残肢的保存,那麽刘立生这麽一个在邺城举目无亲的人是没有办法做到的。 很有可能…… 有同夥。 这点刘乐云觉得自己能想到,王甄也一定能想到。 而且在目前这个案子牵扯出来的人之中,有一个人,是最有可能是刘立生的同夥的。 那就是林溪。 想到林溪,刘乐云不由得又叹了口气,这女人像个漩涡,缠的王甄脱不开身。 王甄家。 林溪百度了一下解离性失忆後就大概明白了着是一个什麽病,她有些懊恼,很多事情自己并不想就这麽忘掉,死死地记着才是对自己最好的惩罚,可是现在,她控制不了自己的思绪。 她和王甄没什麽关系,给她一个容身之处已经是王甄最大的仁慈了,现在她的情况有些危险,再在这里呆着,会给王甄造成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