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郾城魔君
艳的口脂擦掉,“你仔细看看,当真是不认识我?” 最开始,温枯只看出他不是人,倒真没看出这是个男扮女装的。 便是没了脸上的精致妆容,依旧是男女不辨的妖孽容颜。 她握紧了手中的黑金棍子,声音依旧冷沉沉,“我说了,你认错人了。” 对於这个妖孽,她没有任何印象,方才敲碎了他的‘胸’,整个气氛都被破坏殆尽了。 “真认错了,你何必急着杀我?” 温枯,“你先动手的。” 步无邪,“?” “顺带我瞧你不顺眼。” 步无邪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麽惹她这麽厌烦的。 他知道凤云栖喜欢美人,所以从小到大吃的东西都极讲究,便是生怕自己长丑了不能入她的眼。 她喜欢身材好的,他在化作人形的时候,特意修炼出了这绝顶的好身材。 唯独有一点他做不到。 学问。 当年在魔族圣学院的时候,就人族那套风花雪月吟诗作对,他愣是学不来。 啊,到现在都大字不识两箩筐。 可他养了一只特别聪明的鹰啊,他不会的诗词歌赋,黑鹰统统都会! 若不是现在情况有些尴尬,步无邪定会把黑鹰召唤出来,高低给温枯整两句。 想到这些,再看着压根儿就将他完全当做路人的温枯,他的心口愈发的闷。 他深吸了一口气,手心的伤也恢复了,最後才从自己的储物戒里掏出一片血红的破布来。 不到巴掌大的衣袖,上面寒气森森,温枯不用靠近都感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