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灵之供养(4)
谦的恩怨。 刘子谦和杨丽不是W市人,他们来自离此三千多里的一个贫困山村。 那时刘子谦不叫这个名字,他叫刘根柱。 村子里人大多早婚,杨丽的大哥小时候脑袋受创,成了痴傻。 为了给大哥娶媳妇,父母决定用杨丽换亲。 就这样,十四岁的杨丽嫁给了二十岁的刘根柱,而刘根柱的meimei则嫁给了杨丽的大哥。 杨丽的傻大哥娶上了媳妇,刘根柱家也省去一笔彩礼钱,把杨丽娶进了门。 两家都是皆大欢喜。 结婚的第二年,有人来村里招工,刘根柱和杨丽离开家乡,到了广东。 来到广东以後,两个人在一家工厂里没日没夜的工作。忽然有一天,来了很多穿制服的人,据说有人举报这家工作非法用工。 杨丽和另外二十几个女孩子被查了出来,她们均未成年,属於童工。 而这些女孩子,不但有杨丽这样已经结婚的,还有几个是被拐卖的,这件事非常轰动,当地的公安机关和妇联全都出动,杨丽和那些女孩子被妇联带走。 十几天后,除了被拐卖的以外,其他女孩子都回到工人们暂时住的地方,但是杨丽没有回来。 说来可笑,直到被带走,杨丽才从妇联的工作人员口中得知,她和刘根柱的婚姻是无效的。 那年她十五岁,她逃走了。 这些年来,她隐姓埋名,四处打工,那时还没有儿童身份证,她从老家出来时只有大队上开的证明,後来到了能办身份证的年龄,她又不敢回去了,她担心回去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