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无罪(12)
目前我们的猜测有两种,第一是那位宁钰小姐和凶手有合作,为凶手提供了准确的动手时间。第二种,凶手在房间内留下了监控设备,并在第二天警察赶到之前拿走了。” “如果是第一种,那麽他能够找到为他提供动手时间的人,为什麽不能找到为他清理管道痕迹的同夥? 如果是第二种可能,那就说明他极为了解金港湾公馆的运作方式和工作人员的性格,他明确知道自己可以创造出死者死亡之後,进入房间拿回监控设备的机会。” “根据花园和大门口的监控录像,当天做清洁任务的工作人员全部都是在职员工,没有任何一位陌生人出入。” “所以,无论是哪一种可能,这位凶手都与金港湾公馆有着很亲密的联系。” “而且,金港湾公馆在这次案件中,他们的应对和反应都非常从容,普通的工作人员什麽都不知道,经理人和死者完全没有什麽明面上的交集,几乎把一切能撇清的关系都撇清了。” “所以,确实有可能是团夥作案。” “金港湾公馆,最少具备凶手知情权。” 洛爵把他能猜到的可能都分析了一遍,这是他第一次不使用自己那种近乎於bug的同步能力,按照队长所说最多只能以能力为辅助的要求,认真分析的结果。 听完这一大段,众人都陷入了沉默,开始思考。 每一次的案情分析会议,都是思维火花的碰撞,总能分析出一条合理的推测和案件推进方向。 “那麽,按照洛爵的推测来说,死者必然掌握了金港湾公馆一些不可告人的机密,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