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秦王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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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人会管,会闹事儿的,以至於一个个的全都没有软肋。 没软肋,还已经是一只脚踏在了鬼门关。 秦王? 秦王又算是哪根葱? 早想过地方上的刑名问题会很严重,但也真没想到居然会这麽严重。 因为宋朝吧,自赵匡胤上台之後,就将刑事权从节度使手里收缴,彻底的下放到了知府和提刑的手里。 然後,这刑名在宋朝就彻彻底底的烂了。 古代时候,县衙、知府衙门和各地豪强的联系那都是非常紧密的,县太爷也是要看黄老爷的脸色跪着要饭的,黄老爷的公子惹了事,有了苦主,这苦主若是跳过了这个知县甚至知府告状告到了提刑,这事儿不管不行了,但是黄老爷的公子能动麽?那肯定是动不了的,所以,就只能是随便弄一个没权没势的代黄公子受过了。 这种其实说实在的都还算是好的,赵光美甚至都不是不理解,县令也有县令的难处,总不能指望所有的县令都是马邦德,有些时候,黄老爷也会稍微仁义一点,起码会给顶包的一笔钱。 然而这些人的大多数,其实都是给江洋大盗,甚至是造反分子顶包的。 因为宋朝,自从开始搞强乾弱枝之後,各地的知府其实是没什麽能力去抓捕悍匪的,不夸张的说十个悍匪团往往就能将一个府给搅和的翻天覆地。 知府也抓不着啊。 那怎麽办,刑名这事儿毕竟是官老爷们最重要的政绩指标之一,可不就只能找替罪羊了麽,原来的悍匪则会逍遥法外,什麽时候再犯了大案,各级官府能压就尽量压,压不住,就乾脆再报一次,再抓一个替罪羊麽。北宋四百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