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替boss为自己mama的婚礼挑礼物(捂脸)
亿。 接待他们的是一个穿着唐装的中年男子,程满月一眼就认出他是一个有名的收藏家文化名流,简琛似乎跟他很熟,两人谈话轻松风趣,简琛直接说明来意,想跟他收一只搜收藏级别的钢笔。 程满月真是开了眼界,在收藏家的私宅收藏室里,各朝代古董令她目瞪口呆,好似进了一家博物馆。 她小心翼翼得跟着,听着收藏家兴致勃勃得向简琛介绍着各种稀世珍宝,生怕不小心碰坏了哪个盘子一辈子都赔不起。 收藏家打开一个玻璃抽屉,那里面摆放着五十多支各种各样的笔,从镶着翠玉的毛笔、道周身满钻的钢笔,每一只都闪动着神奇的魔力,程满月这种励志成为作家的人,都看傻了。 为什麽感觉用这里的任何一只笔写作,都能写出惊世之作,若不是亲眼见到,都不知道笔可以做得这麽有气韵,仿佛每一只都有灵魂。 “你觉得哪个好?”简琛问他。 “啊!我?” “对,若是我的话,肯定喜欢这根毛笔,但是女人的喜好不同,参考一下你的意见。” 程满月一一欣赏着,目光落到一只周身黑色,但是笔身雕刻和镶嵌的宝石非常优雅神秘。 “小丫头年纪不大,眼光倒不错。”收藏家说:“这只钢笔是2004年维斯孔蒂生产的全球限量38只的紫禁城泰王国钢笔,非常贵气,造型国王的权杖,周身用18克拉白金制成的笔桶,当年的售价是五万五千美元,现在的价格要翻了两三倍了!” “五万美元的钢笔???!!!”程满月惊呼道。 简琛笑道:“你的声音都要把瓷器震碎了!” “别别别,这太贵重了!简总,不要买这麽贵的!”程满月赶快摆手说。 简琛奇怪得打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