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惊艳
色,再搭配上淑女头,画上淡淡的妆容,她是个被沙土埋没的金子。 天生的明星。 这是蒋小爱对程欢的最高评价。 她相信,只要给程欢舞台,她绝对能成为最耀眼的星。 显然,蒋小爱的坚信是正确的。 一溜烟纯黑而又精致的舞服如水浪般流进舞台的时候,在场所有人都惊讶於那舞服的制作。 在这个年代黑色衣服落在旁人眼里就只是最没有特点,最不好看的,最大众的衣服,平常百姓所穿的粗布衣裳一般普通的不能再普通,更别说舞台上,从没见过黑色的舞服。 但此刻,这些舞服却成功的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丁思甜听说林牧要演出了,拉着陆卫国随着人流涌了过去,站在人群里仰望着她的目标,林牧还没出现,她就已经妒忌的不行了,跺着脚,掐了把陆卫国的胳膊,似乎要把那些妒忌和不快都发泄到他身上似的:“这衣服是在哪里买的,为什麽我都没见过?” 陆卫国喜欢女人对她撒娇,但受不了女人对他使性子,甚至耀武扬威,可他为了钱却不得不忍受着他最不喜欢东西,他皱眉忍着疼痛,柔着嗓子哄道:“不就件衣服麽,周末我们就帮你去买。” 丁思甜喜欢这衣服是一件事,不过她更多的是嫉妒,她一定要和林牧一样,将来成了名,什麽好看的衣服没有,只要一站上舞台,下面的观众都前呼後拥的喊着喜欢。 但她的嫉妒还没来得及散去,接下来觉气的差点背过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