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飞云军
吧。 随着暮云的拍板,飞云军的旗号很快便传遍天下人。 暮云还特意,命谢诸葛在黑色旗帜的左上角画上一只燕子。 “既有飞云,自然是凭燕飞。”暮云说道。 邹彦听到飞云军的番号之後,捏碎了手中的茶杯。 “主子,可是有什麽不妥?”曹仑问道。 “时雨久不施,飞云作朝阴。 芃芃中原麦,赖此三日霖。 朝阳忽清霁,披露南山岑。 虽无济物迹,膏泽在民心。” 邹彦低声浅吟。 “好一个飞云做朝阴!好一个膏泽在民心!” 这是张耒的《飞云》。 燕暮云竟敢以此做番号,好大的胆,好大的野心! “主子,其实暮云公子的强大,您无需担心的。”曹仑说道。 这是何意? “主子您看,这是飞云军的旗帜,我特意取了一面回来。”曹仑从奉上卷起的旗帜,在邹彦身前摊开。 飞云军三个金线绣成的大字显眼,可左上角的燕子也十分瞩目。 燕子? “对,这是燕。堂前燕。”曹仑笑着说道。 堂前燕啊。 任尔千般本事,也不过是君王堂前燕。 “不,暮云的志向,可不止做一个堂前燕而已。”邹彦说道。 “无妨。她若没有大志向,怎麽配得上主子呢?”曹仑道。“主子大可忍了这一时,只要将来,您娶了燕暮云,还怕她翻天不成?” 对,娶了暮云。 这也是燕归的意思,只要娶了暮云。他会夺得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