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 院长篇二:求明(中)
定女性必须在多少岁以前结婚,以及结婚後必须得生多少个孩子才不算违法。 ??没有达到目标的。 ??将会被直接抓起来为奴,从此彻底失去自由。 ??而这类女性的最终下场往往是被送去青楼等地。 ??长得好看的就喝避孕药赚身体钱,长期生意。 ??至於不好看的则就不喝药。 ??故意让其怀孕,让其把孩子生下,为将来的壮丁做准备。 ??求明的母亲起初也想逃离这可怕的国家。 ??但她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没上过学,也没个多少见识。 ??再加上当时的国外破败不堪,远比国内更加危险。 ??因此,像她这种只会乾农活,从未出过国的人一旦出去,其生还率也是可想而知。 ??—— ??最终,在一帮同样遭遇的“懦弱”女性的说服下。 ??母亲最终也和她们一样认了命,选择待在了国内。 ??事实上,绝大多数让母亲认命留下来的原因并非真的关心。 ??只是因为她们自己也过得十分凄惨。 ??所以想着其他人也能和自己一样,来陪自己。 ??这会让